为进一步完善“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”(以下简称“理基”)、“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”(以下简称“生基”)的滚动分流工作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依照《中国药科大学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药大教〔2019〕188号)文件精神,结合特色人才培养目标实际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工作原则
为保证基地班的生源质量,理基班和生基班实施“滚动分流”管理政策。所有分流和选拔过程必须遵循“公平、公开、公正”的原则。
由于理基班、生基班的培养目标不同,学生必须综合评判个人发展路径和专业认同,在理基班、生基班的选拔考试报名中选择一类,互不兼报。
二、基本条件
(一)理基班、生基班滚动分流条件
理基班、生基班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执行滚动分流政策:
1.受任何纪律处分;
2.自愿申请退出理基班或生基班;
3.必修课总评成绩出现不及格;
4.每学期末,各学期已修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低于75分。
(二)理基班、生基班选拔条件
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参加理基班、生基班选拔考试:
1.中国药科大学全日制大一年级在校本科生。不包括因学籍异动进入大一年级的学生以及《中国药科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(2017年修订)》(药大教〔2017〕196号)中规定不允许转专业的学生;
2.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爱党爱国爱校,热爱集体,遵法守纪,思想品德优秀;
3.充分了解并认同所报考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教学目标、实施方案,志愿从事药学基础研究、创新研发工作;
4.身心健康,能满足科研训练、医药企业实践要求;
5.截止报名时,所有已修必修课程全部通过且无补考记录,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位列专业类(专业)的前25%;
三、招收名额
理基班、生基班仅在第一学年执行招收、选拔,根据当年分流出基地班的人数确定招收名额。
四、工作程序
(一)理基班、生基班分流转出工作程序
1.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,孟目的学院按照分流政策确定分流名单,基地班辅导员统计分流学生信息,协助办理转入新专业相关手续;
2.从第二学年起,执行分流政策的学生可不再转出基地班,执行“跟班修读”政策,但不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,且在核算基地班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人数时不计入基数。
(二)理基班、生基班选拔工作程序
1.第一学年第二学期中期,孟目的学院发布拟招收名额和选拔工作信息,组织选拔测试工作。各院部负责组织本单位学生报名、计算成绩和资格审查工作;
2.理基班、生基班选拔采用初试、复试、心理测评三个轮次。初试与复试由孟目的学院协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。心理测评合格的同学,根据初试成绩排名按拟招收名额的2倍确定复试名单,最终拟录取名单根据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,排名相同者以初试成绩高者优先。
3.选拔考核内容:
(1)初试采用笔试形式,重点考察学生时事政治、逻辑思维、专业知识、行业认知等内容;
(2)复试内容及形式,包括综合素质面试、英语面试及实验测试,对学生进行全面、深入的评价和考核。
(4)综合素质评分,计算方法参照《中国药科大学基地班选拔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分办法》执行,评分项目计分时间区间为学生大学入学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止;
(5)选拔工作中的综合评分按如下公式计算:
基地班综合评分:0.3×[∑(第一学期必修课程成绩×该课程的学分数)÷∑必修课程学分数] + 0.3×初试成绩(满分100分)+ 复试成绩[0.25×面试成绩(满分100分)+ 0.05×英语面试(满分100分)+ 0.1×实验测试(满分100分)]+ 0.2×综合素质得分;
(6)第一学期必修课有缓考的,缓考成绩以60分计算;
4.按照分数优先原则,根据考生综合评分确定拟录取名单。综合评分成绩相同时,依次按照初试成绩、复试成绩高低筛选,确定拟录取名单;
5.通过选拔考试被录取的学生,必须完成原专业第二学期课程学习和各类考试,第三学期方能按照新专业课程计划修读。原专业第一学年课程成绩均计入学籍成绩单。如录取学生第二学期末必修课成绩不及格,则列入分流序列,执行“跟班修读”政策;
6.未被录取者仍可正常参加后续的转专业选拔。
五、其他事项
1.凡通过基地班滚动分流转入新专业的学生,按照转入专业教学计划审核毕业资格。课程的成绩认定(学分替代)以及补修按照《中国药科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》相关规定执行;
2.班级归属、宿舍调换、档案移交等事项,由学生转入院部系协调、处理;
3.大一学年奖学金评定、荣誉评选等事宜,由学生转出院部系负责处理。
六、本细则自2020级基地班开始实施,原涉及本项工作文件同时废止。
七、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,中国药科大学基地管委会对上述事项具备调整权和解释权。
孟目的学院
2021年4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