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“药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”导师库导师增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孟目的学院发布时间:2023-01-06浏览次数:2443

各有关部门、各院系:

为落实中国药科大学药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”(以下简称“拔尖计划”)相关举措,推行“导师制”人才培养模式,现开展“药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”导师库导师增工作,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    中国药科大学“药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”是我校本科教学改革的重大举措,是以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实验计划的“三制化”(导师制、书院制、学分制、小班化、个性化、国际化)教育理念为核心的全新人才培养模式。导师制的实行将有助于育人广度和深度的拓展,提高育人成效。本次增工作以《中国药科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(试行)》相关要求为指导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1. 申请形式:

申报人可单独申请导师资格,也可与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导师组申请资格。导师组需确定一名第一导师,由第一导师作为申报人申请。鼓励跨学科组建导师组,导师组(含第一导师)不超过5人。

2. 申报条件:

(1)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积极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

(2)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、严谨的治学态度,能严格遵守学术规范,认真履行导师职责。

(3)申报人原则上应为我校全职教师,60周岁以下,正高职称(特聘研究员),博士生导师。科研学术能力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职称要求,鼓励热爱拔尖学生培养工作的青年教师担任拔尖学生导师。导师组其他成员应为博士学历、讲师及以上职称的全职教师,鼓励跨学科、有海外经历者参加

4)申报人需有适合拔尖学生参与的在研课题和充足经费,能为拔尖学生提供参与课题研究的机会,能胜任拔尖学生课程教学、科学研究和论文指导工作。

5)申报人需在学科专业领域内有较高的学术造诣,应至少主持1项国家级项目(含人才项目),系统性的研究成果。

6申报人应具有丰富的学生培养经验。

3. 主要职责

(1)导师/导师组需认真了解拔尖学生教育的政策法规,执行国家、学校关于拔尖学生培养工作的规章制度,确保拔尖学生的培养质量;

(2)导师/导师组导师需坚持立德树人,全面关心拔尖学生的成长成才。注重学生科研道德与治学态度的塑造,着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与跨学科创新思维能力的拔尖人才;

(3)导师/导师组需根据学校拔尖学生教育工作的安排,参与拔尖学生招生工作,做好拔尖学生选拔的相关工作;

(4)导师/导师组需参与制定、修订拔尖学生培养方案,并根据学生实际,为学生提供全流程培养的指导;

(5)导师/导师组需根据要求,开设并承担拔尖学生相关课程教学,积极参与教材编写,及时将最新研究成果融合教学内容之中。

三、申报程序

1. 个人申报。有意愿且符合要求的申报人请完整填写申报书,明确个人对拔尖计划的理解、人才的拟培养方向、培养思路和课程修读设计等。

2. 资格评审。孟目的学院办公室对申报人的基本条件组织评审,确定增选导师名单,并在学院网站公示。

四、材料报送

申报人请填写《中国药科大学“药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”导师申报书》(附件1)。申报书经所在院系审核签字盖章后,纸质版(一式两份)请2023年3月1交至孟目的学院办公室(行政楼206室)。上述申报书的电子版请于2023年1月15日前发至邮箱:mmdxy@cpu.edu.cn

联系人:葛老师,咨询电话025-86185637

 

附件1“药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”导师申报书.docx

 

附件2 “药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”导师(组)主要职责及工作要求.docx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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